興趣到底能不能當作工作?
要回答這個問題,首先我們需要先定義「興趣」
從教育部國語辭典的解釋可以見
欣悅而樂於從事。 唐.杜甫〈西枝村尋置草堂夜宿贊公土室〉詩二首之二:「從來支許遊,興趣江湖迥。」
樂於學習、注意的事。 如:「他的興趣是蒐集郵票。」
「樂」是其中的關鍵。
在做這一件事情的時候,你快樂嗎?
很多人的興趣是喜歡做,喜歡做這一件事情
但是,既然很喜歡,為什麼普遍人聽到「興趣當工作時,都會說到做久了你就不會喜歡,不會是興趣了」
我很喜歡Jay Shetty 在他的著作「8 Rules of Love」中對於喜歡和熱愛的解釋
當有一朵花在你面前🌼
Like(喜歡)→ 是你會摘下它,好好欣賞
Love(愛)→ 是你會每日灌溉細心照料它
園丁的工作不只是賞花,更多時候是在翻土、除蟲、施肥。
如果你只想要那朵花的香氣(瞬間的快樂),卻不想要那雙手沾滿泥土(重複辛苦的過程)
那就需要靜下心好好的想想,是不是就我沒這麼愛它?
套用在工作和職涯發展
你可以建立一個為期兩星期的「灌溉實驗」
每天花固定的時間,做著你的「興趣」,感受每一天的心境和重複執行的的瑣碎事情
如果一週下來,心情持續充滿的快樂且有動力
你對於興趣的「喜歡 VS 熱愛」就有了答案
你愛的不是那一個興趣,而是願意持續努力灌溉那一朵花的過程和自己
